人資類管理辦法[11]: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辦法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辦法

1.目的:

     

為使新進人員瞭解本公司之基本理念,有關規定與工作知識,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新進人員。

 

3、權責規定:

   3.1.管理部人力資源:

        負責擬定相關訓練辦法,好讓新進人員可以順利的融入工作環境之中。

    3.2.總經理:

        核定與審核訓練之成果,以利了解新進人員之適應情況。

 

4、名詞解釋:

     無。

 

5、管理程序:

5.1.新進人員之訓練由管理部人力資源單位負責承辦。

5.2.人力資源單位於新進人員報到進入公司後,於適當時機通知相關人員並指定講師為之。

5.3.人力資源單位承辦人員應備妥「上課簽到表」 (附表1) ,隨後依課程進度,分發有關講義、資料。

5.4.新進人員在上課時應確實簽到,認真聆聽授課內容,於受訓完畢時,由人力資源單位承辦人員

       登錄於「訓練記錄表」
(附表2) 上,以作為日後人事資
料上之參考。

5.5.課程內容:

   有關課程排定表如 (附件1)『總計 1 小時』,課程講義參考 (附件2)。

6、相關文件:

6.1.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7、相關表單:

     7.1  上課簽到表 (附表1)

     7.2  訓練記錄表 (附表2)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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