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裁判的「三要」與「三不」
12 月份長洪會例行訓練中陳總教練提到本次長洪盃裁判袒護的問題,
會被總教練當著眾師兄前提出告誡糾正,相信今年的相關問題應該蠻嚴重的,
自古以來,在任何比賽中裁判對自己的學生「愛國」是在所難免的,
但這種偏袒必須要交代得過去,不能像總教練講的一樣,連兵器掉了都可以拿到第一名,
更不能像某個沒水準國家的跆拳道裁判一樣,工於算計,只能我的選手贏,其他的都輸,
長洪盃的裁判正在認真地觀察選手 ↑
總幹事從第 17 屆長洪盃開始受命擔任大會裁判,連續五年從兒童組評分到社會祖,
不可諱言地說,的確有這種感受:看自己單位的選手上台打拳會比較順眼,
但是在下筆給分的時候,我心中會自問:給這個分數對自己、對他人交代得過去嗎?
我儘量讓自己保持在客觀狀態,因此,設若中壢所的人打不好,照樣給予低分,
在評分時,除了參考大會設計的評分標準外,我通常將選手分成優等、一般、劣等三個等級,
依大會規定將每組前 2 -3 位選手選擇一位與其他裁判設定標準之後,按該標準比較給分,
此時,我會依該標準歸類為優等、一般、劣等三個族群評分,
打得較好的會放在「優等」,打得普通的會放在「一般」,像忘招等有問題者當然放在「劣等」,
如此,一方面可以保持公正客觀,一方面可以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完成評分;
一位好的武術裁判要有「三要」與「三不」原則 ↑
根據這幾年來的經驗,我認為一位好的武術裁判要有「三要」與「三不」原則:
1. 「三要」原則:
1.1 要歷經一段訓練與驗證:
因為裁判要去給人評分,所以必須知道套路好壞的標準,而要了解套路好壞的標準,
則必須經常不斷地去上課、聽課,甚至於參加特別的集訓與活動,例如:學會定期
舉辦的特定套路講習、集訓或者是在會員大會活動中觀賞總教練所打套路精選等,常
常參加類似活動,則會強化套路的概念與水準,以致於較容易掌握和判定好壞的標準
;而在學會方面,於必要或時間容許之下,可以給培養的準裁判作一到兩屆的見習,
由資深裁判帶領解說和驗證,於成熟和及格下才授與正式裁判資格。
如果一位裁判本身對於所評分的套路有問題或偏差,那會把選手打對的動作都判成錯
誤,給予低分,因為跟他打的不一樣!這將會是很大的誤判,也會對選手不公平;我
曾經帶學員到台北總館作段檢,連幾位學員都發現其他單位打的「工字伏虎拳」怎麼
那麼奇怪?動作差那麼多?因為他們都親自給陳總教練帶過,也看過總教練的示範,
所以他們可以看得出來問題;如果學員展現出來是如此,那上推到教練也差不多吧!
由這種教練來擔任裁判執行評分就會有上面我提到的問題與風險!
故裁判本身的訓練與驗證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1.2 要能內舉不怕避親:
一位裁判在賽場中間,或多或少都會評到本單位的選手,若本單位選手真的有打得不
錯的,倒也不用怕給他人口實說自己愛國,好就是好,大家都有目共睹,也有許多人
錄影存證,下筆給分不用心虛,例如:本屆長洪盃我評社會甲組拳術,與其他兩位裁
判討論約定以第一位選手為準,給予平均分數 80 分 [ 算普通 ] ,比賽接近後段輪到我
中壢所一位學員打了一套「十字趟」,打完之後,我認為他打的套路比其他人高級,
同時相當順暢而有力,不但比設定的基準高出許多,同時我認為連我自己也沒辦法打
得出如此水準,因此,當下給他最高分評價 95 分予以肯定。
1.3 要視狀況彈性評分:
裁判評分不能硬梆梆,除了看套路技巧之外,還要衡量實際的狀況來作彈性調整給分
,例如:在相同條件之下,我對於女生和年紀較大的選手都會酌情加分,尤其是看到
年紀較大的女選手,她們有膽上場就屬不簡單了,要多予鼓勵,不能用男生的標準來
看;又例如:某位選手在場上精神、眼神與身手都非常了得,設若不幸在某個動作小
凸槌,則我不會去扣他的分數,人非聖賢,小錯難免,何況事實證明他已努力過。
2. 「三不」原則:
1.1 不可採用高標:
評分時是在同一競賽組別中給所有參賽選手作相對比較給分,一旦在開始設定基準後
,其他選手便和基準比較評定「相對」分數,所有裁判不能將選手打的結果來跟陳總
教練的水準 [ 最高標準 ] 來比較,身為裁判必須要有此認知,心中只能有套路正確與否
和好壞的標準,要暫時忘掉套路的最高標準;否則,在裁判講習中所訂下的默契:每
一組都以前 1 -3 名選手擇一當基準 [ 分數 ],其他選手以此基準來比較給分,便會失效
;因此在這種狀況下,如果基準差,但一致給均分 [ 80 ] 分,後面打的好的人,相對就
會高分;反之,如果基準強,也是一致給均分 [ 80 ] 分,那後面打得差的人,相對就會
低分,同時,打得好的人,分數也不會高到那裡去,這是一種相對比較顯現出來的實況
,基於這個緣故,基準的判定或設定變得非常重要!
1.2 不可感情用事:
一位裁判評定選手不能說我對中壢所總幹事很感冒,因此看到中壢所的選手上場,不分
青紅皂白,一律低標;反之,我對會長很有交情,因此看到會長單位的選手上場,閉眼
毫不考慮,一概高分;我們經常強調裁判要如包青天,公正評分,六親都不認!
1.3 不可只看招式:
每一個套路都有它的特性,尤其是南派洪拳,在學員演練時除了看招式動作外,還要看
出他有沒有抓到該套路的特性,否則虎拳動作都正確,但卻變輕巧、不夠沉穩,那還是
虎拳嗎?鶴拳動作一樣正確到位,然而顯現剛猛,不夠輕巧靈敏,那還是鶴拳嗎?所以
一位裁判在評分時絕不能只看招式給分,還要考慮拳性展現、精神、表情,甚至於夠不
夠「殺氣」等等;我在本次長洪盃評社會乙組拳術時,一位桃園館的選手打了一套基本
蛇拳,整套演練下來,光看招式,絕對高分,可是他是用長拳的方式在打這趟蛇拳,幾
乎沒有蛇拳該有的「陰柔」,更沒有氣感,只能說是「功力蛇」或是「一路埋伏蛇」的
空架子,我認為如果給他高分,他會誤以為自己打得很好,因而失去改正調整的機會,
所以我在下筆的時候把分數往下調,希望該選手能注意到這個問題;我斗膽提出這個案
例,要請桃園館館主林師兄多多海涵。
一位好的裁判不能只看招式動作 ↑
武術裁判評分本來就是很主觀的工作,同一個套路你認為打得很好,有可能他認為很爛,
因此,如何儘量避免個人的主觀性,達到最大的客觀性,是大會主辦單位要去克服的事情,
但無論如何,裁判本身要能不斷去自我修練、提高自身素養與水準為最重要的事情!
我中壢訓練所在歷屆比賽中,有不少被設定奪標的選手會意外中箭落馬,
總幹事寧願認為是選手在場上出了狀況,而不願意朝向「被愛國掉了」來思維,
畢竟我們都是陳總教練傳下的長洪兄弟們!
- Dec 21 Tue 2010 10:05
武術裁判的「三要」與「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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