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管類管理辦法[2]:委外加工管理辦法
委外加工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確立委外加工作業程序,使廠內相關部門或人員工作時有所依循,以避免造成異常,
特定訂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廠內相關部門人員執行委外加工作業時使用之。
3、權責規定:
3.1. 業務部:
負責與客戶接洽產品製作要求,並釐清委外加工製程項目。
3.2. 廠務部生管:
負責追蹤委外加工過程,以確保訂單交期。
3.3. 廠務部製造:
負責委外加工內容之確認、申請與追蹤等事項。
3. 4. 廠務部倉管:
負責委外加工之發料、收料與管制作業。
3.5. 管理部採購:
負責委外加工廠商之尋找、評選、發包與評價考核等作業。
4、名詞解釋:
4.1. 委外加工:
借用外部廠商之設備、技術或人力而加以延伸廠內之製程,使公司最終產品能
符合客戶需求。
5、管理程序:(參閱附件1流程說明)
5.1. 廠內受訂生產:
5.1.1.業務部接受客戶打樣或訂單需求時,依公司「合約審查管理辦法」(SA3-05-001)
確認打樣或訂單內容,開立「樣品申請單」或「製造通知單」(附表1)給相關部門。
5.1.2.廠部部及品保部等相關部門承辦人員於接到業務部之申請或通知時,依公司
「生產管理辦法」(SA3-07-001)完成廠內製造流程及產品,並由廠務部填寫
「生產入庫單」(附表2)辦理入庫。
5.2 委外加工發包
5.2.1.廠務部製造單位主管依業務通知內容判定是否須委外加工,若不需委外,則上列
入庫品即最終成品,可等待出貨。
5.2.2.若需要委外,則由廠務部製造主管填寫「委外加工申請單」(附表3),經核准後,
轉管理部採購辦理委外作業。
5.2.3.管理部採購應依公司「供應商評選與管理辦法」(SA3-04-002)執行委外供應商評選
與發包下訂相關事宜。
5.2.4.當決定委外供應商時,管理部採購即以公司ERP系統,KEY列「加工採購單」
(附表4),向委外廠商通知下單,必要時需附上相關規範(要簽收)供廠商參考,
同時通知倉管供料。
5.2.5.委外廠商於接到委外通知單時,應依規定時間到公司倉庫辦理委外領料作業。
5.3. 委外加工回廠:
5.3.1.廠務部倉管人員依「加工採購單」之內容,確認委外廠商與品名、數量後,填製
「委外發料單」(附表5),要求廠商簽收後,始得發放待委外加工品。
5.3.2.委外加工廠商需依公司要求規範完成加工或製程事項,必要時,採購得要求廠商
於交貨回廠時,提供檢查報告。
5.3.3.廠務部生管與製造主管應注意與管制委外加工進度,如有異常,得立即加以處理,
以免延誤客戶交期。
5.3.4.當委外加工廠商加工完成時,將(半)成品送回廠內倉管,倉管人員填寫
「委外入庫單」(附表6),於清點數量後,以電話通知品保人員依公司「進料(接收)
檢驗辦法」(SA3-06-001)作接收檢驗。
5.3.5.當委外加工品入庫後,若為半成品而仍需再作後續內製或委外時,則倉管人員需聯
絡委外廠務部主管依本辦法第5.1.2.條或5.2.2.條之規定執行委外相關作業。
5.3.6.委外加工廠商擬在下班交貨,則在時間不急的狀況下,可請廠商隔日白天交貨,若
時間急迫,則先確認委外廠商交貨數量、時間,由倉管先填寫「委外入庫發料單」
再交待品保人員加班檢驗合格後再發料給下一站委外加工處理。
5.3.7.為確保委外加工批量能有效管制,倉管人員得以「委外加工管制表」(附表7)加以
列管,如有異常,應立即反應。
--- 註:委外加工回廠損耗率訂為3%,超過3%,倉管需開CAR表單進行檢討。
5.4.整理結案:
5.4.1.採購、倉管人員應定時整理相關委外單據(EX:委外加工申請單、加工採購單、委
外發料單、委外入庫單等),按廠商別或採購單別分類整理,合併委外廠商之請款
發票、明細與送貨簽單等,轉財務會計辦理付款事宜。
5.4.2.管理部採購人員,應依公司「供應商評選與管理辦法」(SA3-04-002)每季對委外加
工供應廠商作評價考核,以提升委外加工之水準。
6、相關文件:
6.1.合約審查管理辦法(SA3-05-001)
6.2.生產管理辦法(SA3-07-001)
6.3.供應商評選與管理辦法(SA3-04-002)
6.4.進料(接收)檢驗辦法(SA3-06-001)
7、相關表單:
7.1.「樣品申請單」或「製造通知單」(附表1)
7.2.生產入庫單(附表2)
7.3.委外加工申請單(附表3)
7.4.加工採購單(附表4)
7.5.委外發料單(附表5)
7.6.委外入庫單(附表6)
7.7.委外加工管制表(附表7)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註: 1. 本辦法 附件1並未附在文中,版主加以省略。
2. 本辦法之表單與附件 1 並未分享,請勿索取,實感抱歉!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