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類管理辦法[8]:生產獎金施行細則
廖兆旻 [廖秋陽] 目前為 長洪武術中壢訓練所 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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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獎金施行細則 [ 廖兆旻 提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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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之生產獎金之發放有所遵循以發揮個人潛力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品質,使
工作報酬更臻公正合理,特訂定本細則。
2、適用範圍:
本施行細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權責規定:
3.1.管理部:
負責記錄員工生產情形,確實發放生產獎金,獎勵員工工作效率。
3.2.其他部門主管:
督促員工生產情形,以確保品質,使員工發揮個人工作效率。
4、名詞解釋:
無。
5、管理程序:
5.1.評核對象區分:
課長、經理級(含)以下人員均列入生產獎金之評核對象,依其工作性質分為下列三類:
5.1.1.直接生產人員:指實際生產之作業人員。
5.1.2.間接生產人員:指生產部門之督導人員,包括組長、課長等。
5.1.3.服務部門人員:指協助生產部門執行各項管理之人員,包括總經理室、業務部、
管理部、生管組、倉管組、等人員。
5.2.生產獎金提撥、人員評核及發放體系圖見附件1。
5.3.個人生產獎金基數之設定:
5.3.1.部門生產獎金之核發依部門內核發對象之職等,分別設定基數如下:
職等 |
7 |
6 |
5 |
4 |
3 |
2、1 |
職 |
總工程師 |
高級工程師 |
工程師 |
助理工程師 |
高級技術員 |
技術員 |
位 |
總管理師 |
高級管理師 |
管理師 |
助理管理師 |
高級辦事員 |
辦事員 |
職 |
經理 |
經理 |
課長 |
專員 |
組長 |
助理技術員 |
稱 |
特別助理 |
高級專員 |
專員 |
|
|
助理辦事員 |
基數 |
2.4 |
2.1 |
1.9 |
1.6 |
1.3 |
1 |
5.3.2. 個人生產獎金以月底實際在職人員核發,但服務未滿一個月者(試用期間不算)
之新進人員,依實際日數比例計算,月中離職人員則不予計發。
5.3.3. 人員之職位變動時,於人事命令生效之隔日即予調整生產獎金基數。
5.4.生產獎金提撥方式:
5.4.1 .每年最後一季,由管理部會計組會同經營階層規劃次年度預算並計算全年損益
平衡點,經總經理認可後,再予以分攤到各月份,當作各月份之營運或生產目
標值。
註:如外在環境,公司組織結構或固定成本變動太大時,公司得視狀況,
重新修正損益平衡點。
5.4.2. 設若當月份經全員之努力,營業業績突破目標值時,經由管理部會計單位計算
B.E.P.值,若為正,則公司提撥銷售額之10%作為獎勵全員之生產獎金,其
計算方式如下:
月生產獎金提撥額=月銷售實績×10%
5.4.3. 設若當月份營運業績未突破目標值,則不予發放生產獎金。
5.4.4. 各部門生產獎金之發放額,以下列方式計算:
公司提撥總金額×(某部門總人數基數÷全公司人員基數之總和)
5.4.5. 以上生產獎金之提撥,應扣除當月客戶抱怨所發生之賠償金額及呆、廢料金額
之後,再予發放。
5.5.個人生產獎金評核項目與方式:
5.5.1.評核項目:
(1)依員工考績評核辦法(SA3-02-009)辦理。
5.5.2 個人生產獎金發放方式:
個人考績分數
個人生產獎金 = 部門生產獎金 X --------------------------
部門個人考績分數之和
5.6. 上列計算及列表工作由管理部會計負責,經呈核後,於每月30號公佈當月生產獎金
發放總金額,並配合各單位考績結果在03號完成個人生產獎金之計算,於次月05
號領薪日發放。
6、相關文件:
6.1員工考績評核辦法(SA3-02-009)
7、相關表單:
無。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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