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類管理辦法[16]:內部溝通執行辦法
內部溝通執行辦法
1. 目的:
為使本公司各階層同仁了解與配合各項管理措施,以確保其執行成效。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管理階層對組織內部進行溝通時使用之。
3、權責規定:
3.1.管理代表:
負責規劃本公司有關溝通之做法。
3.2.人力資源處(文管中心):
協助管理代表推動各項溝通之工作。
3.3.品保部:
負責公司內部有關品質管理或產品品質相關宣導之工作,以加強同仁品質意識。
3.4.各部門主管:
負責組織內部同仁有關品質教育與宣導之工作。
3.5.總經理:
負責本公司有關重大品質管理決策及各項溝通活動。
4、名詞解釋:
4.1.溝通:
溝通係指發佈有關公司各項管理之要求和成效,或就有關品質管理之問題與內部之間
的交流協商工作。
5、管理程序:
5.1.組織內部之溝通:
5.1.1.透過本公司相關組織職掌規定之公佈、發行、訓練,使各部門主管及承辦人員了
解其有關管理之權責,以利工作之推行。
5.1.2.運用教育訓練,規劃各階層人員相關管理之訓練,以建立共識。
5.1.3.運用MIS之Internet或E-mail將相關管理訊息發佈給員工週知或交流。
5.1.4.利用各級看板或公佈欄,張貼各項管理資訊、海報或內部文件簡報及資料供員工
參閱,以達成宣導之目的。
5.1.5.經由年度管理審查會議,由管理代表向各級主管提報管理成效與下一年度改善之
重點。
5.2.各項組織內部之溝通後,需留下紀錄,以為佐證資料,其紀錄可以「行文用書」或其
他適當表單,加以呈現。
6、相關文件:
無。
7、相關表單:
無。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