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類管理辦法[16]:內部溝通執行辦法
 
                            內部溝通執行辦法

1.  目的:

       為使本公司各階層同仁了解與配合各項管理措施,以確保其執行成效。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管理階層對組織內部進行溝通時使用之。

 

3、權責規定:

3.1.管理代表:

負責規劃本公司有關溝通之做法。

3.2.人力資源處(文管中心)

   協助管理代表推動各項溝通之工作。

3.3.品保部:

   負責公司內部有關品質管理或產品品質相關宣導之工作,以加強同仁品質意識。

3.4.各部門主管:

   負責組織內部同仁有關品質教育與宣導之工作。

3.5.總經理:

   負責本公司有關重大品質管理決策及各項溝通活動。

 

4、名詞解釋:

4.1.溝通:

   溝通係指發佈有關公司各項管理之要求和成效,或就有關品質管理之問題與內部之間

   的交流協商工作。

 

5、管理程序:

5.1.組織內部之溝通:

       5.1.1.透過本公司相關組織職掌規定之公佈、發行、訓練,使各部門主管及承辦人員了

解其有關管理之權責,以利工作之推行。

               5.1.2.運用教育訓練,規劃各階層人員相關管理之訓練,以建立共識。

               5.1.3.運用MISInternetE-mail將相關管理訊息發佈給員工週知或交流。

               5.1.4.利用各級看板或公佈欄,張貼各項管理資訊、海報或內部文件簡報及資料供員工

參閱,以達成宣導之目的。

               5.1.5.經由年度管理審查會議,由管理代表向各級主管提報管理成效與下一年度改善之

重點。

      5.2.各項組織內部之溝通後,需留下紀錄,以為佐證資料,其紀錄可以「行文用書」或其

他適當表單,加以呈現。

 

6、相關文件:

無。

 

7、相關表單:

無。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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