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類管理辦法[18]:人員增補作業辦法
廖兆旻 [廖秋陽] 目前為 長洪武術中壢訓練所 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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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增補作業辦法 [ 廖兆旻 提供參考 ]
1. 目的:
為使本公司人員增補作業,及有關資料整理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辦法。
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新進人員之增補、招募、報到手續。
3. 權責規定:
3.1 總經理:
核定公司人員增補預算案或臨時申請案件。
3.2 管理部:
負責各單位人員增補案件之審理與處理以滿足各單位人員之需求。
3.3 各部門主管:
負責該單位人員需求之核算、申請與考核的工作。
4. 名詞解釋:
無。
5. 管理程序:
5. 1 現場作業人員增補作業流程參見附件1,間接人員及幹部增補作業流程參見附件2。
5. 2 各單位有人員增補需求時,由人員增補需求單位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附表1),
經核准後轉送管理部承辦。
5. 3 管理部行政人員受理後先加以整理,然後進行招募作業。
5. 4 招募作業可透過報紙、網路、傳單夾報或人力派遣公司等完成。
5. 5 直接人員採直接到廠方式招募。
5. 6 間接人員及幹部採通訊方式,由管理部經理進行初審選別,呈核總經理,並由行政
人員填寫『面試通知單』(附件3) 通知應徵人員來廠面試。
5. 7 應徵人員到廠填寫『人事資料表』(附表2) 後,由管理部經理進行初步面談,並將面
談結果填寫於『應徵人員面談表』上 (附表3)。
5. 8 除現場人員免筆試測驗外,其餘間接人員與幹部須接受筆試,『測驗試卷』如 (附件4)。
5. 9 第二階段由增補單位主管主持面談,並將面談結果填寫於『應徵人員面談表』上
(附表3)。
5.10 應徵結果經相關人員討論會決後,呈總經理核示。
5.11 現場人員以電話口頭通知結果,其餘人員以通訊或網路方式通知錄取與否,若錄取時
用『報到通知單』(附件5)加以通知,若不錄取時用『不錄取通知單』(附件6)加以通知。
5.12 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新進人員報到表』(附表4),由行政人員分發『員工手冊』
(附件7),介紹環境,在講解有關公司規定後轉送人員增補需求部門。
5.13 行政人員建立檔案後完成增補作業。
5.14 新進人員試用期為40天。
5.15 試用期間由直屬主管及單位主管進行考核,於試用期滿前通知管理部。
5.16 試用合格由管理部發給『合格通知單』 (附表5),以轉任為正式員工。
6. 相關文件:
無
7. 相關表單:
7.1 人員增補申請單
7.2 人事資料表
7.3 應徵人員面談表
7.4 新進人員報到表
7.5 合格通知單
8. 本規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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