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類管理辦法[12]:教育訓練辦法
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1、目的:
1.1.滿足個人求知慾與上進心,以激勵士氣,安定企業。
1.2.
ˇ
結合公司發展目標,充實知識技能,以提高效率。
1.3.確保員工對其本身工作之重要性的認知,以及為達成公司品質目標作出貢獻。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同仁。
3、權責規定:
3.1.各單位主管:
各部門內之在職訓練由各部門主管自行辦理之。
3.2.人力資源:
跨部門共通訓練,由管理部人力資源承辦人員統籌辦理,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3.2.1.綜合並協調各單位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訂定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附表1)
3.2.2.依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執行員工教育訓練。
3.2.3.檢討各項教育訓練實施情況以供推動之參考。
3.2.4.收集及編訂教育訓練教材。
4、名詞解釋:
無。
5、管理程序:
5.1.教育訓練之概要:
5.1.1.部門內在職訓練
(1)新進人員之教育訓練。
(2)部門內同仁工作技能訓練。
5.1.2.跨部門共通訓練:
(1)新進人員之職前訓練。
(2)在職訓練。
(a)幹部綜合訓練。
(b)專業性訓練。
‧廠務人員專業訓練。
‧財務會計人員專業訓練
‧生產技術人員訓練
‧生產管理人員訓練。
‧品質管理人員訓練。
‧電腦管理人員訓練。
‧其他專業性訓練。
5.1.3.特殊人員訓練:有關公司特殊人員之訓練規定如下:
NO |
特殊人員 |
訓練項目 |
證照 |
1 |
品檢員 |
品檢相關知識及技術 |
|
2 |
內部稽核人員 |
1. ISO9001概念條文解說 2. 內部稽核技巧,內稽的個案演練 |
ˇ |
3 |
儀校人員 |
儀校知識與技巧 |
ˇ |
5.2.公司內各階層人員對工作上所需能力的認定及安排訓練參考課目可參照「工作能力及
訓練安排彙總表」(附件1)除非法令有規定或有專業特殊之需求,原則上擔任表列工作人員,
不一定要將該訓練科目訓練完畢時,才可擔任該項工作,各主管可採「邊做邊訓」
方式,於最短時間內使其受訓完畢,以利其工作之擴展。
5.3.教育訓練實施方式:
5.3.1.部門內在職訓練:
(1)部門新進人員由各基層幹部執行,主要在於介紹工作環境、內容、作業流程及
安全注意事項,於訓練完畢時,必需登記於「訓練記錄表」中(附表2)。
(2)部門內同仁工作技能訓練由各部門主管或指定基層幹部執行之,在訓練時,使
用相關標準書、作業指導書或檢查規範作為教材,於訓練完畢時,必需登記於
「訓練記錄表」中(附表2) 。
5.3.2.跨部門共通訓練:
(1)新進人員職前訓練一般均採用企業內訓練,由本公司有關單位人員負責擔任講
師,其辦法參考公司「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辦法」(SA3-02-001)之規定。
(2)幹部綜合訓練一般均採用企業內訓練,由本公司人員或外聘人員擔任講師。
(3)專業性訓練一般均採用下列方式:
(a)派赴國外受訓。
(b)派赴企業外受訓。
(c)本公司自行受訓。
(4)其中派赴國外受訓,由公司依需要指定。
(5)派赴企業外受訓則由受訓人填寫「教育訓練申請表」(附表3),經主管審核及總
經理核准後,由管理部(人力資源:文管中心)辦理報名、費用申請及付款等事項。
5.4.教育訓練計畫應考慮之項目:
5.4.1.教育訓練對象:
受訓人員之程度、工作背景、職位、職務等。
5.4.2.講師人選:
專業知識、外界反應、表達能力等。
5.4.3.課程內容:
需要性、講義教材之編印。
5.4.4.受訓時間:
訓練日數是否影響工作,白天或晚間訓練。
5.4.5.地點場所:
上課環境、交通方便性、教材教具安排等。
5.4.6.經費預算:
講師終點費、車馬費、受訓人員餐點費、交通費、茶水費用、教材教具費用、
講義印刷費用、筆記本、原子筆、場地租用費等項。
5.5.教育訓練之紀錄與獎懲:
5.5.1.記錄:
(1)新進人員訓練:
(a)管理部共通訓練:訓練記錄表(附表2)。
(b)部門內訓練:訓練記錄表(附表2)。
(2)全員訓練:
(a)採用行文用書表格公告之(附表4-1)(附表4-2)。
(b)講義或大綱。
(c)照片(視需要保存) 。
(3)幹部訓練:
(a)公司內訓:
採用行文用書表格公告之(附表4-1)(附表4-2) 。
教育訓練簽到簿(附表5) 。
講義或大綱。
照片(視需要保存) 。
測驗。
填寫教育訓練講師授課反應調查表(附表6)
(b)公司外訓:
教育訓練申請表、報名表(附表3)。
講義。
測驗。
(4)以上所有受訓之記錄統由人力資源(文管中心)存檔,並將受訓之資料轉登於訓練
紀錄表(附表2)。
5.5.2.評估:
(1)凡在公司內訓者,於課程結束後,由講師出題舉辦測驗,以測驗滿70分為及
格,表示大部分吸收上課內容,並可間接確保工作之有效性。若測驗低於70分者,
則必需補考到及格為止。
(2)凡派到公司外訓者,則於課後由部門主管依上課講義或資料出題,仍以測驗滿
70分為及格,以確保上課成效。
5.5.3.獎懲:
(1)受訓成績優秀者,得以簽呈報請上級予以獎勵,以資鼓勵。
(2)受訓人員必須按時到訓,因故未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並轉報,無故不到者,
以曠職或曠工論處。
6、相關文件:
6.1.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辦法(SA3-02-001)。
7、相關表單:
7.1.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附表1)。
7.2.訓練記錄表(附表2)。
7.3.教育訓練申請表(附表3)。
7.4.行文用書空白表格首頁(附表4-1)。
7.5.行文用書空白表格續頁(附表4-2)。
7.6.教育訓練簽到簿(附表5)。
7.7.教育訓練講師授課反應調查表(附表6)。
8、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如有修正時亦同。
留言列表